赠答诗在中国古代诗歌史中是一类十分重要的诗歌体式,早在先秦时期,它是诸侯、卿大夫在国与国交往时使用的一种交际手段,往往通过即席赋诗与巧妙地答诗来表达一己的意愿、情感与诉求,基本上属于政坛上的言说方式。随着时代的变迁与赠答诗的发展,赠答诗开始走向人际,在赠答诗的创作中渐渐摆脱了陈词滥调和断章取义,而更多的是在诗中融入了饱满的个人情感。时至六朝,赠答诗不仅继承了先秦时期“用”的传统,并且通过各种“美”的手段来达到“用”的目的,迎来了赠答诗的全面繁荣。
政坛言说:赋诗言志传统
《毛诗序》中有言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言志”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尚书尧典》篇,即:“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诗,志也”,“志”即“情志”、“志意”,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最早的“诗”所言之“志”是要配合着音乐以取悦于神灵,祈祷神灵降祥以得到庇佑,从而达到“神人以和”的目的。“诗”在这里是实现人与“神”之间交际的工具,并且通过“诗”传达出某种“情志”,即所谓的宗教情感,或欢喜满足或恐惧失落的情感体验。
叶舒宪先生根据王安石“诗为寺人之言也”的说法以及“寺”与“志”在形声上的相通性,认为:“汉语中‘诗’的概念……是专指祭政合一时代主祭者所歌所颂之‘言即用于礼仪的诵祷之词也!虽然《诗经》中的风、雅、颂已均被视为诗,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只有颂才最切近‘诗’概念的本义”1,而“颂”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先祖创业功勋的记述以为后人之典范、借助对祖先和神灵的祭祀强化宗法等级制度以维护政治统治、用歌舞的形式愉悦神灵以求得到保佑。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诗”是融政祭为一的礼仪祝辞。由此可见,早期的“诗”是与宗教祭祀仪式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它主要属于神坛上的言说方式,具有鲜明的为“用”目的。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诗”逐渐脱离了神坛,失去了宗教的神秘色彩,逐步走向政坛和人们的日常生活。
先秦时期,国与国之间在外交中多借诗言志,通过表示歌颂、赞美、崇敬、友好、劝勉、祝贺等之意来沟通双方。可见,春秋时在宴飨的场合,诸侯、卿大夫们往往要即席借诗言志,并且以此作为区别贤不肖和观盛衰的依据,是社交场合必要的一种礼仪,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对话。
春秋时赋诗赠答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中成为一种风气,《左传》中也记载过很多关于诸侯国之间通过对《诗经》中的诗句“断章取义”,将诗歌作为外交辞令,诵诗抒发情志、表达意见的史实。这些都足以说明中国的士大夫将诗歌的酬酢应对是一种高雅的贵族化的社交行为模式。如果在交际过程中一方不能对赋诗者作出相应的答诗,便会被认为缺少风雅,诗的社会职能由此可见一斑。
自先秦至两汉,赠答诗大致分为两类,即“临别赠言”与“赋诗言志”,且赠诗者往往都是一国群体意愿的代言人,所以无论是出于社交场合的即席应对往还,还是因离别而抒发的劝勉抚慰,它所涵括的内容不外乎军国大计和个人应该遵守的处世之道,再则就是“礼尚往来”的礼仪性的周旋应酬。
因此,这一时期的赠答诗注重的是为群体生活的谐和完满,至于对个人情怀性灵则鲜有抒发,梅家玲在《建安赠答诗在赠答传统中的示范意义》一文中也曾说,先秦的“赋诗言志”,“其所讽颂之旧章,虽遍及于《诗》之《风》、《雅》、《颂》,且其所称引之诗章,亦不乏“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子不‘我’思,岂无他人”之类深具个人主观情感的诗句,但由于赋诗场合及赋者身份的特殊,故其称引之诗章中的“我”,遂多被转化为团体意愿的托喻,所言之“志”,自非民间小儿女的爱恨嗔痴,而是攸关时局世事、国政外交的政策取向。昭公十六年载晋、郑诸卿赋《野有蔓草》、《羔裘》、《褰裳》等诗,因而达成“皆昵燕好”之协议一事,即为证明”。由此,诗歌的交际功能逐渐得以确立。
日常生活:情感交流
人类的交际生活离不开情感的交流。先秦的交际诗作为一种必要的交际工具多数用于礼仪社交场合,是一种政治性的言说方式,且所引用的诗歌往往断章取义,多属陈词套语,徒具形式,欠缺深厚的情感内涵,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有为数甚少的一类诗歌是表现日常生活和通过诗歌表达个人情感的,从而进行人与人之间情感、性灵的交流和碰撞。
这些诗歌可以被看作诗交际诗发展过程中注重情感的对话与抒怀的“先行者”,因此显得特殊而珍贵。我们先看《越人歌》:“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据《说苑》说,这是“鄂君子晳泛舟于新波之中也,越人拥楫而歌”。歌者是意欲向鄂君子晳表白热烈的爱慕之情,并且也表达了哪怕是“蒙羞”,被人“诟耻”,也愿意与子晳“交欢尽意”的意愿。这歌有明确的目的指向,即所歌的对象,虽然情感的流露直白且大胆,但并非政治社交场合的陈词套话,人物内在的性灵和真挚热烈的情感由此可见一斑。又如秦嘉的《赠妇诗》及其妻徐淑的《答秦嘉诗》,在逯钦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汉诗》卷六中收录秦嘉《赠妇诗》共四首。
首先,在形式上,这三首诗并没有因袭当时士大夫所惯用的雅润四言,而变为以“清丽居宗”的“五言流调”。(《文心雕龙明诗》)其次,就情感内容而言,表达了世事艰辛、人生如朝露的悲叹以及依依不舍的离愁别绪,缱绻情深。
而徐淑的答诗则是借凄婉的骚体,表达自己因病不能同行的遗憾与百般无奈以及伫立张望的相思。伉俪之情于字里行间汩汩流出,不仅在赠者与答者之间产生浓烈的情感共鸣,而且也使读者心中生发出动人心魄的美的力量。在这类纯粹抒发个人情性赠答诗中,往还之际所显现出来的不是军政大计,也不是一个人过人的捷悟天分,它触动的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真实醇厚的情感。
及至汉魏六朝,诗歌所负担的任务不再是进行政治教化,也无关乎国家之军政大计,而是成为个人之间交际往还的媒介。虽然士人之间即席赠答诗篇仍然带有“礼尚往来”性质,“酬酢以为宾荣,吐纳而成身文”,但因为秦嘉夫妇开启了赠答诗抒情内涵的先河,因此,此一时期的赠答诗成为亲朋好友之间进行情感的交流与沟通的一种特殊言说方式,因此,诗人在诗中重点描述的多是自己的情感以及生成这种情感的缘由。
赠答诗实现了人际之间情感的沟通,展示出生命并非孤立的存在,燕集时融洽的气氛带来情感的欢愉,离群时又顿生伤感与惆怅之感。赠答诗的写作与互相赠答往还,使这个中感情流转在交际双方,于是,诗便“在人与人之间相互激荡、投射、照观,并完成生命交通合一的快感。”
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个人失去了独立的地位与价值,而是完全从属于皇权的。但魏晋以后,由于压抑个性的礼教一再遭到冲击甚至逐渐瓦解,竹林七贤放浪形骸,或弹琴自娱,或肆意酣饮,或沉思悟玄,或手舞足蹈,其时的人们以各种方式来获得自我价值的认定与确证。于是,外在地展现自我的才华与风采,便成为其时人们所努力追求的目标。
这种荣誉观的变化也导致了人们对多才多艺的苦意追求,而诗文正是这种多技艺中的一种。如《南史张劭传附徐文伯传》载:“宋文帝云:‘天下有无绝,而皆出钱唐。’谓杜道鞠弹棋,范悦诗,褚欣远模书,褚胤围棋,徐道度疗疾也。”大诗论家钟嵘也说:“至若诗之为技,较尔可知,以类推之,殆均博弈。”可见,诗歌与棋书疗疾并列为技,成为士人们博取名誉的一种手段。
结语
中国的诗歌有着悠久的“实用”传统,这种传统经历了一个由神坛言说到政坛言说再到日常生活的过程。早期的诗歌从属于宗教祭祀礼仪,被用作通神的工具,从而实现人神之间的交际以及维护宗族内部的和谐稳定。
先秦至两汉时期,“赋诗言志”的风气盛行,国与国之间往往通过对《诗经》断章取义来“称诗喻志”,“诗”成为上流社会的一种高雅的交际工具,至此,诗歌的交际功能正式确立。时至汉魏六朝,个人情怀的抒发成为赠答诗的重要内容,诗歌不再作为政治教化的工具,也并不承载军国大计的重任,而是做为人与人之间进行情感交流的桥梁,从而进行情感的沟通与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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